?商標申請異議應如何處理
作者:注冊商標 | 發布時間:2025-02-06如何處理商標申請異議?
一、如何處理商標申請異議?
商標申請異議應對策略討論
如果您的商標受到質疑,您可以采用以下解決方案:
首先,收到質疑通知后,有權對質疑方提出的質疑原因提出具體、適度的答辯意見。為了爭取商標注冊的成功,要根據足夠而有力的辯駁。
其次,如果商標局在收到答辯后仍作出不注冊的決定,作為異議人,您可以在收到決定通知后15天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審查申請。
第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公示商標的初步審批提出異議的,商標局應當認真聽取質疑方和被異議方解釋的事實和原因。經深入核查,應當自公示到期之日起12個月內確定是否允許注冊,并以書面形式通知質疑方和被異議方。
最后,如遇特殊情況,需增加處理時間,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解決時限可延長至6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第三款
對初步審批公示商標提出異議的,商標局應當征求異議人和被異議人解釋事實和理由。經核實,應當自公示到期之日起12個月內確定是否允許注冊,并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
商標局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被異議人拒絕接受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審查
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2個月內作出復審決定,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
被異議人拒絕接受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的,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異議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二、如何有效解決商標侵權糾紛
商標侵權糾紛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有效解決。首先,可以相互協商和解,就終止侵權、賠償等事宜達成協議。首先,我們可以互相協商和解,就終止侵權和賠償達成協議。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侵權責任發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知識產權管理單位報告,要求調解或者查處。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時需要準備專利權證明、侵權證據等材料。在訴訟過程中,法院將根據雙方提供的證據和法律法規進行審判和裁決。判決生效后,被告未履行的,原告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此外,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但這種方法應用較少。總之,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解決方案,以維護自己的商標利益。
三、商標申請被駁回后如何申訴?
商標申請被駁回后,可以通過商標評審程序進行上訴。首先,應在收到駁回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商標評審申請書》等相關材料。評審委員會將對申請材料進行核查,必要時可要求補充材料或聽證。在審查過程中,要充分論述商標注冊的原因和依據,如商標的原創性、顯著性等。評審委員會根據《商標法》及有關規定進行審理,作出保持駁回決定或者撤銷駁回決定的判決。判決撤銷駁回的,商標將進入下一個程序。投訴過程應嚴格遵守法定條件和時間要求,以保證投訴的有效性。
商標申請受到質疑,對策如下:一是對質疑原因給予充分辯駁,爭取認證成功。其次,商標局拒絕注冊的,可以在15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局要求對方解釋,核實后12個月內決定是否注冊,并告知對方。必要時,解決時限可延長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