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冊商標罪要怎么量刑
作者:注冊商標 | 發布時間:2025-02-06假冒注冊商標罪如何量刑?
一、假冒注冊商標罪如何量刑?
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批準,在同一產品和服務中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二百一十三條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
【假冒注冊商標罪】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批準,在同一產品和服務中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二、假冒注冊商標取保候審條件是什么?
在制造和銷售涉嫌假冒商標產品的司法程序中,申請取保候審的條件包括被判管教、拘留或者獨立的附加刑法人員;預計刑期以上刑事處分,但取保候審對策不會對社會造成威脅的犯罪嫌疑人;患有嚴重疾病的犯罪嫌疑人;懷孕期間的嫌疑人;證據不符合拘留規范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向司法部門申請取保候審。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嫌疑人、被告,能否取保侯審:
(一)可以判處管制、拘役或者單獨使用附加刑的;
(二)可以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酷刑,采用取保侯審不造成社會危險的;
(三)患有嚴重病癥、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喂奶自身嬰兒的女性,采用取保侯審不造成社會危險的;
(四)羈押期屆滿,案件未受理,必須采取保候審。
取保侯審由公安機關實施。
根據我國現行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的規定,即“假冒注冊商標罪”,其法律含義如下: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合法授權,擅自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的產品或者服務,情節嚴重的,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處罰,并承擔相應的罰款;情節特別惡劣的,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