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標罪立案標準怎么規定的
作者:商標注冊 | 發布時間:2025-02-06如何規定侵犯商標罪立案標準?
一、如何規定侵犯商標罪立案標準?
商標侵權可分為一般商標侵權罪和商標侵權罪。違反商標侵權罪的,應當承擔一定的刑事責任。
假冒注冊商標罪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罪的起刑規范列入非法經營金額(銷售金額)5萬元以上,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注冊商標識罪的起刑規范列入非法經營金額5萬元以上或者非法所得3萬元以上。能夠承擔刑事責任。
此外,在假冒注冊商標罪中增加了其他情節嚴重的情況。假冒兩種以上商標,非法經營金額在3萬元以上或者非法收入在2萬元以上,也屬于刑事責任范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條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批準,在同一產品和服務中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二、侵犯商標罪立案標準是什么?
涉及侵犯商標權犯罪的案件立案標準如下:非法經營涉及的金額達到或者超過人民幣5萬元,或者非法所得超過或者等于人民幣3萬元,或者未經授權擅自偽造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取得注冊維護商標的,在此期間,非法經營行為產生的金額達到或超過3萬元,或者非法收入超過或者等于2萬元,可以符合備案標準,開展相關證據調查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批準,在同一商品上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情節惡劣的,應當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非法經營金額在5萬元以上或者非法所得金額在3萬元以上;
(二)偽造兩種以上商標,非法經營金額超過3萬元或者非法所得金額超過2萬元;
(3)其他情節嚴重的情況。
非法制造、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罪的法定起刑規范設定為5萬元以上非法經營(即銷售金額);但對非法制造、銷售偽造商標標識罪的,起刑點設在5萬元以上或者3萬元以上的非法所得金額上。符合上述規范的,可以依照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刑事追究。符合上述規范的,可以依照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刑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