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搶注商標成被告怎么辦
作者:商標注冊 | 發(fā)布時間:2025-02-06惡意搶注商標成為被告怎么辦?
一、惡意搶注商標成為被告怎么辦?
(1)當您發(fā)現您最喜歡的商標不幸提前注冊并處于初步審查和宣傳階段時,請及時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質疑要求,以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2)發(fā)現私人注冊商標已正式批準注冊的,自注冊之日起五年內仍有機會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撤銷申請。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對于知名度較高、被廣泛認可的著名商標,撤銷申請的有效期沒有限制。
(3)值得注意的是,被注冊商標自注冊以來未交付使用近幾年的,可以按照商標局的規(guī)定連續(xù)三年申請撤銷。
《商標法》第三十三條:
“初步審批公示商標,自公示之日起三個月內,在先權利人和利益相關者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第三款、第十五條的規(guī)定;
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的,或者任何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四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九條第四款規(guī)定的,可以向商標局提出質疑。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給予核準注冊,發(fā)給商標注冊號,并予公示。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給予核準注冊,發(fā)給商標注冊號,并予公示。
二、惡意搶注商標傷害是什么?這里我們要向大家明確表明,惡意搶注商標的行為確實是違法的。我國《商標法》第三十二條明確規(guī)定,所有人在申請商標注冊時,不得以不正當的方式提前取得他人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標所有權。
根據法律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在商標公告期內向商標局提出商標異議。商標主管機構一經調查確認為惡意搶注現象,可能嚴禁批準注冊。權利人因某種原因錯過商標公告期,未及時提出異議的,可以在商標正式注冊后五年內向商標主管機關提出無效宣告申請。商標主管部門經核實確認為惡意搶注的,將公布該商標為無效商標。
《商標法》第三十一條
兩個以上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申請注冊相同或者類似商標的,應當初步審批并公告前商標申請;
同日辦理的,初步審批并公告使用在先商標,駁回他人申請,不予公告。
《商標法》第三十二條
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提前注冊他人使用并對商標產生一定影響。
[溫馨提醒]如果您遇到法律問題,不知道如何處理或找不到合適的律師,請點擊咨詢按鈕,根據您的大致情況匹配最理想的當地專業(yè)律師。
如果你意識到自己喜歡的商標已經被別人優(yōu)先注冊,可以在第一時間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質疑。但是,如果商標已獲得注冊許可,您仍有權在未來五年內按照《商標法》的要求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撤銷該商標。值得注意的是,對于馳名商標,其撤銷時限是無限的。同樣,如果搶注人多年來沒有實際應用該商標,您也可以在連續(xù)三年內提出撤銷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