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標權會承擔刑事責任嗎
作者:商標注冊 | 發布時間:2025-02-06侵犯商標權會承擔刑事責任嗎?
1、侵犯商標權會承擔刑事責任嗎??
侵犯商標專有權的行為一般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但是,該行為涉及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類似產品中使用與注冊商標完全一致的標志,情節嚴重的;
或者在實施銷售活動時,知道銷售的產品是假冒申請商標品牌的產品,涉及銷售金額等非常大的情況,可以排除上述一般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
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批準,在同一商品上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二、如何判處侵犯商標權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的刑事犯罪通常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以額外或者單獨的罰款;但在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故意犯罪行為中,也面臨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酷刑,同時,可能被禁止額外或單獨處罰罰款;
此外,非法制造、銷售注冊商標標識等非法活動的,也將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以接受額外或者單獨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
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批準,在同一產品和服務中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二百一十四條
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非法所得金額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非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二百一十五條
假冒、私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或者銷售假冒、私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二百一十五條
假冒、私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或者銷售假冒、私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